女性地位的提升(5/5) :结论
- 由 Ali Al-Timimi
- 发布时间 12 Dec 2011
- 最后修改时间 12 Dec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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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让我们看看两种世界观的适应性。前面我们已经讨论了许多概念和思想观念,但是,在真正应用时,哪个更成功呢?哪个为人类带来更多的福祉呢?是西方世俗观还是伊斯兰宗教观?就用实例来与大家分享吧。
去年夏天,我在北京参加联合国第四届全球妇女大会,其中一个论坛是提升和加强女性地位的。这一论坛目的崇高,没有争议,它集中讨论了贫穷、健康、金融、冲突和暴力等问题。其中一个议题涉及到女孩,也就是未来女性的地位。作为东道主的中国,自古以来就以弃女婴闻名于世。中国人口基数大,计划生育只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中国传统重男轻女的思想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下表现得淋漓尽致,一对夫妇,当妻子怀了女孩后,做出令人发指的决定:要么流产,要么弃婴。以便争取机会生男孩。
因为本届会议在中国召开,联合国不想深入探讨,原因是政府对此不太关心。即便相关问题处理的方式得当,在未来25-50年内,世界儿童特别是女孩的地位也不会明显提高。联合国之所以在二战后成立,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欧洲六百万犹太人被屠杀。但是,联合国成立五十年后,同样是在欧洲,波斯尼亚依旧出现种族屠杀。联合国成立后相继出现的所有的人权法案,所有的人类宣言,也都是在这五十年内出现的,但屠杀依旧。
回想穆圣出生前的阿拉伯半岛,也有活埋女婴的恶俗。之所以那样做,主要原因是贫穷。沙漠居民没有固定居所,只有少量贸易,生活艰难,度日如年。因为害怕贫穷,所以活埋女婴。《古兰经》严厉谴责了活埋女婴和歧视女孩的恶俗:
“当他们中的一个人听说自己的妻子生女儿的时候,他的脸黯然失色,而且满腹牢骚。他为这个噩耗而不与宗族会面,他多方考虑:究竟是忍辱保留她呢?还是把她活埋在土里呢?”《古兰经》 (16:58-59)
穆圣为圣前,后来成为圣门弟子的一个人也活埋过自己女儿。他问穆圣:“我也曾埋过女儿,为了安拉接受我的忏悔,我放弃异教放弃偶像,不再杀人,信仰伊斯兰,祈求安拉饶恕,我能进天堂吗?”因为有伊斯兰的教导,有穆圣的说教,活埋女婴的恶俗很快在信仰了伊斯兰的阿拉伯人中绝迹。
伊斯兰不仅从人们的意识形态中成功消除了活埋女婴,歧视女子的消极思想意识,还积极倡导女子教育,提高她们的社会地位。这正是我要强调的重点。当然,我们可以回顾人权宣言,其真伪权且不论,但其目标始终没有达到,因为波斯尼亚大屠杀是在人权宣言之后出现的。
总之,伊斯兰文明与其他文明不同,首先,伊斯兰文明的渊源来自安拉的启示,其次,这个文明的传播与发展与女性的支持是分不开的的,因为信仰穆圣的第一人就是他的妻子赫迪杰,她运用自己的财富,从穆圣为圣的第一年时刻,给穆圣以支持、鼓励,并帮助他传播使命。而当时麦加的多神教徒没有宗教自由的概念,也不允许信仰自由。因为伊斯兰不像阿拉伯异教徒的传统宗教,所以他们视伊斯兰为起义,为狂风暴雨,害怕改变伊斯兰他们的传统,损害他们的利益,他们开始用折磨、屠杀等一系列残忍手段迫害新穆斯林,想阻止伊斯兰的传播。但是,他们非但没有消灭它,反而让伊斯兰发扬光大,如今穆罕默德的使命传遍了全世界,有约15亿人信仰伊斯兰。穆斯林遍布各个大陆,即便是联合国召开大会时所在的北京,也有一座一千多年的清真寺。这体现了伊斯兰的发展,伊斯兰精神不只是中东现象或者阿拉伯现象,它是全人类全世界的宗教。
回顾伊斯兰历史,伊斯兰的传播,主要归功于穆圣身边几位重要的圣门弟子,其中一位女圣门弟子就是圣妻阿伊莎。她是传述圣训较多的一位女圣门弟子,精通教义和法律判令,同时也最能阐释古兰经和圣训。如果回顾其他文明的历史,几乎见不到有哪位女性扮演过如此重要的角色。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是男性。早期教会神父的作品是男人完成的,直到今天,女学者概念也仅限于教会的某些领域;法国大革命期间启蒙思想的主要作家都是男性;美国开国元勋也都是男性。伊斯兰是一个众所周知的文明,它的传播和根基是在女性帮助下建立的,历史事实不需多解释,也不会感到羞愧。人们接受穆圣的教义,支持它,传播它,从而让全世界了解了伊斯兰。
关于伊斯兰如何提高女性地位的话题,暂时就谈到这里,有机会再做探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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