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地位的提升(4/5) :平等而有别
- 由 Ali Al-Timimi
- 发布时间 12 Dec 2011
- 最后修改时间 12 Dec 2011
- 打印: 311
- 查看: 33,204 (日均: 7)
- 评论人: 0
- 已发送: 0
- 评论时间: 0
在上文结尾的经文中我们发现,如同社会个体一样,男女互为保护人,谨守拜功,完纳天课,为了更高的目标——共同信仰和服从安拉,服从使者,获得安拉的喜悦和怜悯而奋斗。这是非常重要的概念,与今天西方的传统相对立。
尽管伊斯兰肯定了男女人性相同,但也同时确定了男女有别。所谓有别,是不是意味着男人性本善,女人性本恶吗?绝不是!阅读《古兰经》时,我们读到:
“以笼罩时的黑夜发誓,以显著时的白昼发誓,以创造男性和女性的主发誓,你们的行为,确是不同的。”(《古兰经》92:1--4)
安拉创造了黑夜,创造了白昼。当夜幕降临时,黑夜笼罩了大地;当太阳升起时,日光照耀在大地。安拉创造了男性,创造了女性。有的人为追求安拉的喜悦而孜孜不倦地奋斗,有的人却在违抗安拉的道路上越行越远;有的人乐善好施,有的人恶贯满盈。上面这节经文的哲理是什么呢?为何提到黑夜白天,然后又提到男性女性呢?这就说明黑夜和白天背后各有哲理。科学分析发现,只有黑夜而没有日光时,人体荷尔蒙就不能再生,人就会死去。同样,只有白天而没有黑夜时,人得不到修生养息的机会,人也不能生存。谁能说黑夜好白天恶,或者白天好黑夜恶呢?同样,谁能说男好还是女好呢?他们各有角色,各司其职。
这是西方思想和伊斯兰思想争论的焦点。相同的是,西方思想基本上接受男女人性相同,而穆斯林对此相信并奉行1400多年了。不同的是,最初西方的思想认为,女性不具有完整的人性,后来的思想发展为,性别由环境和教育决定,因此,没有真正的分工。但在伊斯兰中,男女各有角色承担。是谁规定了这些角色呢?只有独一的创造者。比如,女性的母性是天生的,不是由教育或环境决定的,她们比男性更懂得照顾子女,这既是人类传统,又因为心理和生理上的联系,因此,女性是养育子女的首选。相对父亲来说,孩子更应该孝敬的是母亲。这也是穆圣连续三次回答最应该孝敬的人是母亲,其次是父亲的原因。
正如《古兰经》所说:
“我曾命人孝敬父母——他母亲弱上加弱地怀着他,他的断乳是在两年之中——我说:你应当感谢我和你的父母。”(《古兰经》31:14)
孝敬父母,对他们的孝敬不只是做表面文章,而是要切切实实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出来。母亲的天性不只是文化传统,内在的联系让她们与孩子的亲密程度比父亲更亲近。她们应该得到更多的尊重,同时她们也具有更大的责任。
以上种种只是证明伊斯兰认可两性的一个例子而已,伊斯兰不接受性别由教育和环境来决定的说法。即便男女性别不同,他们也不是互相克制的,那是西方思想尤其是女权主义思想的体现。所谓男女之间的性别之争,在伊斯兰中是不存在的。男女互相合作,犹如黑夜白天轮流,互相依赖相互作用。不能只要白天不要黑夜,反之亦然。同样,也不能只要男性不要女性,反之亦然。他们是互补的,相生的,有着共同的目标,共同的方向,那就是穆斯林所期盼的今后两世的成功。
添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