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三位一体的《圣经》明文(4/4):阿拉法和俄梅戛
- 由 IslamReligion.com
- 发布时间 26 Jul 2010
- 最后修改时间 26 Jul 2010
- 打印: 1,468
- 查看: 37,940 (日均: 7)
- 评论人: 0
- 已发送: 0
- 评论时间: 0
第四,在《启示录》1:8,英王詹姆斯钦定版(King James Version)暗示,耶稣说,他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既然神在《以赛亚书》44:6中说,他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根据基督教徒的说法,耶稣在此宣称神,那么,英王詹姆斯的记录是不准确的。据此,现代所有的翻译澄清这里所言的是神,而不是耶稣,且传达言辞的是神的天使。
《启示录》1:1-3
新修订标准版(NRSV)“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赐给他,叫他将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众仆人。他就差遣使者晓谕他的仆人约翰。约翰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凡自己所看见的都证明出来。念这书上预言的和那些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日期近了。”
通过作出上述更正,证实了这是神的启示,而不是神的先知耶稣的言辞。
《启示录》1:8
英王詹姆斯钦定版(KJV)“I am Alpha and Omega, the beginning and the ending, saith the Lord, which is, and which was, and which is to come, the Almighty.”
新国际版(NIV)“I am the Alpha and the Omega,” says the Lord God, “who is, and who was, and who is to come, the Almighty.”
新美国标准圣经(NASB)“I am the Alpha and the Omega,” says the Lord God, “who is and who was and who is to come, the Almighty.”
美国标准版(ASV)“I am the Alpha and the Omega, saith the Lord God, who is and who was and who is to come, the Almighty.”
修订标准版(RSV)“I am the Alpha and the Omega,” says the Lord God, “who is and who was and who is to come, the Almighty. ”
新美国圣经(NAS)(天主教)“I am the Alpha and the Omega,” says the Lord God, “the one who is and who was and who is to come, the almighty.”
中文和合本(CUV):主 神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俄梅戛’乃希腊字母首末二字),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
中文新译本(NCV):主 神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格;我是今在、昔在、以后永在,全能的神。”
第五,《启示录》22:13,就是一个未知的约翰(不是福音书的作者),其中他声称一位天使探访,在《启示录》21:9提到的:
新修订标准版(NRSV)“拿着七个金碗、盛满末后七灾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来对我说:‘你到这里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
据《启示录》22:10-13记述,天使说:
新修订标准版(NRSV)“他又对我说:‘不可封了这书上的预言。因为日期近了。不义的,叫他仍旧不义;污秽的,叫他仍旧污秽;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我是终。’”
耶稣并没有说这些话,也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他们指的就是耶稣。然后,在经文第14和15节中继续写道:
新修订标准版(NRSV)“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权柄能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好说谎编造虚谎的。”
这不表明是耶稣基督的言辞,因为在22:16出现的第一人称单数,表明即发言者。因此,此段中的阿拉法和俄梅戛是指神通过天使的发言。这出自于《启示录》21:5-7的记述:
新修订标准版(NRSV)“坐宝座的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又说:‘你要写上。因这些话是可信的,是真实的。’他又对我说:‘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终。我要将生命泉的水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喝。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
在叙述耶稣时说道:
新修订标准版(NRSV),《启示录》22:16:“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为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我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我是明亮的晨星。”
因此,通过论证,可以得知,“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并非所指耶稣。对于一位可疑且身份不明的记录者而言,他所持有的有争议的书能作为可信赖的标准和原则吗?
第六,关键的问题并不在于使用这个名称,事实上,《圣经》在任何地方描述神和耶稣的关系时,神都是优越于耶稣的。
我们可以从这段经文的分析中看出,基督徒所印证的经文,既不能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更不能证明三位一体的论说。相反,从教会神学发展的历史考查来看,三位一体的教义是后来基督教由于社会政治发展因素导致出现的,后来的基督徒们又设法通过《圣经》中不同的经文来为此寻求教义上的辩护。
添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