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否认耶稣的神性(7/7):主和耶稣是两个单独的存在
- 由 Shabir Ally
- 发布时间 12 Sep 2011
- 最后修改时间 12 Sep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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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9:2中,耶稣对一个人说,“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许多人说耶稣必定是神,因为只有神能饶恕罪恶。但继续读下去,你会发现人们“归荣耀于神,因为他将这样的权柄赐给人。”(《马太福音》9:8)这表明,当是的人们知道,马太也相信,耶稣不过是被授予这样权柄的人。
耶稣自己也强调,他不是凭着自己说(参见《约翰福音》14:10),也不凭着自己做,他只说父教他的事情(参见《约翰福音》8:28)。耶稣在这里只是跟随者和传达者。因此,耶稣对这个人宣布的是来自神的知识:神饶恕了这人。
注意,耶稣没有说,“我饶恕了你的罪” ,而是说,“你的罪过被饶恕了”,意味着他对犹太听众们说话时,神已经饶恕了这个人。耶稣没有能力饶恕罪过,他称自己为“人的儿子”。(参见《马太福音》9:6)
《约翰福音》10:30经常被用于作为耶稣是神的证据,因为耶稣说:“我与父原为一。”但是,读接下来的六节经文,你会发现耶稣解释了,他的敌人错误地认为他自称为神。此处耶稣所指的意思很明显,他的意思是他与神同在。耶稣祈祷说,他的门徒应该合为一,就像耶稣和父合为一。很明显,他不是祈祷所有的门徒都应该不明就里地合并为一个整体(参见《约翰福音》17:11,22)。《路加福音》记录,使徒们是一个,路加的意思并不是说他们变成了一个人,而是说他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合而为一,尽管他们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存在。(参见《使徒行传》4:32)也就是说,耶稣和父是两个,因为耶稣说他们是两个见证者(参见《约翰福音》8:14-18)他们必定是两个,因为一个比另一个伟大。(参见《约翰福音》14:28)当耶稣祈祷从十字架上获救时,他说:“父啊!你若愿意,就把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加福音》22:42)
这表明,他们有两个分开的意志,虽然耶稣让他的意志服从父的意志。两个意志意味着两个分开的个体。
此外,耶稣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如果说一个抛弃另一个,那么他们必定也是两个单独的实体。
再次,耶稣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加福音》23:46)如果一个灵魂可以被放在另一个的手中,那就说明他们也一定是两个分开的实体。
所有这些例子中,耶稣很明显是父的下属。当耶稣跪下祈祷时,很明显不是在向自己祈祷(参见《路加福音》22:41)而是在向神祈祷。
贯穿《新约》,独一的父被叫做神。事实上,父和神的称号只用于指明一个个体,不是三个,也不是耶稣。比如,马太在《马太福音》中两处用“父”替代“神”。(比较《马太福音》10:29与《路加福音》12:6,《马太福音》12:50与《马可福音》3:35)如果马太是对的,那么独一的父就是神。
耶稣是父吗?不是!因为耶稣说,“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9)因此,耶稣不是父,因为耶稣说这些时站在地上。
《古兰经》欲把人类带回到正信之路上,即耶稣曾教导的真正信仰,以及他的真正门徒们所传达的教义——强调延续第一诫命:神是独一的。在《古兰经》中,安拉命令穆斯林要号召有经人回到真正的信仰。比如,安拉在《古兰经》中说:
“你说:‘信奉天经的人啊!你们来吧,让我们共同遵守一种双方认为公平的信条:我们大家只崇拜真主,不以任何物配他,除真主外,不以同类为主宰。’”(《古兰经》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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