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基督——神之子?(2/2):“儿子”还是“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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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耶稣是神之子这一概念源于基督教本身。第二部分:希腊语和希伯来语中“儿子”一词的词源释义。

  • 劳伦斯 B. 布朗 博士
  • 发布时间 15 Nov 2010
  • 最后修改时间 15 Nov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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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牧师公开承认,耶稣从未自称是“神之子”,把耶稣称为“神之子”,只是他人所为。还可以这样解释他们的疑问。

通过对《新约》文稿的考查,我们不难发现所谓的“儿子”实际上出于对希腊语两个词汇——paishuios的误译,这两个词汇都被译为“儿子”,但是,这种翻译是错误的,是误导人的。希腊词汇pais源于希伯来语ebed,其本意为“仆人”或“奴仆”。因此,pais theou的基本意义是“神的仆人”,而译作“子”或“神之子”则是一种过分的描述。根据《新约神学辞典》,“pais theou一词源于希伯来文pais词根,即ebed,含有强调个人关系的意味,其首要意义是奴仆。”[1] 这是很有趣的,因为它的意义与《以赛亚书》42:1的预言完美地吻合了。《马太福音》12:18中重申:“看哪,我的仆人(即希腊语pais),我所拣选、所亲爱、心里所喜悦的,我要将我的灵赐给他……”一个人无论是阅读英王詹姆斯钦定版(King James Version)、新詹姆斯王版(New King James Version)、新修正标准版(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还是新国际版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该词在所有情况下都是“仆人”之意。鉴于启示的目的是使神的真理显现,那么,通过这段经文,人们可以认识到“神之子”的信仰实属瑕疵。另外,神在什么地方宣布过耶稣是他的儿子?在什么地方说过“看哪,我的儿子,我所生的……”?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这样说过。因此,耶稣是“神之子”的信条缺乏《圣经》明文证据的支持,有关耶稣和神之间的关系的经文并不支持“父与子”的观点,而支持的只是耶稣只不过是神的仆人的观点。

关于宗教对ebed一词的使用,“这一词用来表示人在神面前谦卑的表现。”[2] 此外,“公元前100年以来,pais theou更多的是以‘神的仆人’来运用,用来指摩西及众先知,或三个孩子((Bar. 1:20; 2:20; Dan. 9:35)。”[3]一个人可以轻松进入教义流沙:“此短语八句实例,一处指以色列(《路加福音》1:54),两处指大卫(《路加福音》1:69,《使徒行传》4:25),以及其他五处指耶稣(《马太福音》12:18,《使徒行传》3:13,26;4:27,30)……这些实例中,耶稣被称为pais theou(神的仆人),我们显然有早期的传统。”[4] 所以,耶稣没有这一词汇的专属权利,再次借用“显然”是来自“早期的传统”。此外,公正的翻译应该是确定同一词汇在所有类似方式中的指代意义。但是,为什么会有如此多不同的情况出现?当Pais无论是指代大卫(《使徒行传》4:25和《路加福音》1:69)还是以色列(《路加福音》1:54),都被译为“仆人”,可是在指代耶稣时,却被译为了“儿子”或“圣子”。这样的“优待”令人难以接受,在逻辑上也错误的。

更有趣的是,如果这不是问题的关键,那么,发现宗教方面的相似之处应该是问题的关键:“希腊词汇pais tou theou,‘神的仆人’,正好和作为穆斯林取名的阿卜杜拉(Abdallah)——‘安拉的仆人’,具有相同的内涵。”[5]

与此相对应的更令人震惊的情况是,耶稣在《古兰经》中都是“以阿卜杜拉”——“安拉的仆人”的身份出现的(abd在阿拉伯语中指代奴仆或仆人,Abd-Allah可拼写为Abdallah意为安拉的奴仆或仆人)。据记载,当麦尔彦(玛利亚)带着刚出生的耶稣返回到她的家时,他们指控她不贞洁。一个奇迹般的声音便从摇篮中发出,印证了她的要求,婴儿为母亲的贞洁而辩护,他说:“印尼阿卜杜拉……”意为,“我确是安拉的仆人……”(《古兰经》19:30)

希腊文《新约》将huios译成“儿子”(该词的字面意思)也有缺陷。在基特尔和弗里德里希的《新约神学辞典》第1210页,huios的意思由其字面意义(耶稣,玛利亚之子)演变而来,以轻度隐喻[信徒作为君王的儿子(《马太福音》17:25-26)],以礼貌隐喻[神选拣亚伯拉罕的子孙(《路加福音》19:9)],以通俗隐喻[信徒作为神的儿子(《马太福音》7:9和《希伯来书》12:5)],以精神隐喻[学生作为法利赛人的子孙(《马太福音》12:27,《使徒行传》23:6)],以生物隐喻(在《约翰福音》19:26,耶稣称他最喜欢的门徒是玛利亚的“儿子”],以醒目隐喻“国王的子民”(《马太福音》8:12),“平安之子”(《路加福音》10:6),“光明之子”(《路加福音》16:8),以及万物都是从“今世之子”(《路加福音》16:8)到“雷子”(《马可福音》3:17)]。如果被误解的“儿子”一词是以粗体字标出:隐喻!或者,正如斯坦顿雄辩地指出:“大多数学者都一致认为‘son’(儿子)一词是阿拉米语或希伯来语‘仆人’词汇的转化。”因此,圣灵在耶稣洗礼时降临,耶稣是从天上的声音感召《以赛亚书》42:1:“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扶持,所拣选,心里所喜悦的,我已将我的灵赐给他,……”所以,虽然《马可福音》1:11和9:7肯定,耶稣是被赋予了一个特殊的救世任务,但值得强调的一点是,耶稣只是作为救世的仆人,而不是神的儿子。”[6]

©版权归劳伦斯 B. 布朗所有,2007年,经作者许可方可使用

以上摘自布朗博士即将出版的的新书《非上帝的戒律》,及续集《上帝的戒律》。这两本书都可以从布朗博士的网站www.LevelTruth.com阅览,并可以通过发送邮件至BrownL38@yahoo.com 与布朗博士联系。



Footnotes:

[1] G. 基特尔和G. 弗里德里希:《新约神学辞典》,第763页。

[2]格哈德·基特尔和格哈德·弗里德里希:《新约神学辞典》,第763页。

[3]格哈德·基特尔和格哈德·弗里德里希:《新约神学辞典》,第765页。

[4]格哈德·基特尔和格哈德·弗里德里希:《新约神学辞典》,第767页。

[5]卡迈克尔:《耶和华主》,第255-6页。

[6] 斯坦顿:《格雷厄姆N.》,第2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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