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只有一个(1/2)
- 由 M. Abdulsalam (2010 IslamReligion.com)
- 发布时间 27 Sep 2010
- 最后修改时间 31 Jan 2024
- 打印: 385
- 查看: 27,910
- 评论人: 0
- 已发送: 1
- 评论时间: 0
当人们讨论宗教问题时,经常听到这样的一种说法:没有人有权判定他人信仰的是与非。他们认为宗教信仰是私人问题,别人无权对他人的信仰说三道四。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人们根据自己认定的“绝对真理”与衍生与此的法律和伦理,建立起不同的社会形态;然后,或依据至高无上的(上帝)之命,或依赖人的天生特质(人们根据这些特质确定善恶标准),产生出人们所遵从的社会习俗(或宗教仪式)。在一定范围内,人们能认识到某些事物是善的,某些事物是恶的。例如,在正常情况下,在不受外界干扰时,人们都会认为粪便和尿液是脏的。同样,人们也会认识到某些行为例如偷盗、杀人、说谎等,是恶劣的品德,而真理、真诚、荣誉是高尚的美德。所有的人,都具有这种明善恶、辨美丑的天生特质。但正如我们在前面提到的,人的这种认知能力是有限的。
如果有人认为,人们无权判定他人的信仰或行为的对错,那么,他自己已经在自相矛盾之中了。要是有人对他们提出这样的问题:杀害婴儿或者自杀的行为是对是错,可否接受时,很自然,他得到的回答将是否定的。但是,如果我们调查研究某些社会的习俗,例如在中美洲,我们会发现那里曾经存在一种宗教习俗,他们杀死婴儿,作为给神的献祭;时至今日,印度教教条鼓励妻子在丈夫死后自杀,为夫殉葬。在某种意义上,如果他们真的认为宗教是个人的事,别人没有权力干涉或评判,那么,也就是说在他们看来,溺婴、自杀的行为是对的,是可以接受的,他人无权判定他们是对是错。
如果我们把这样的判定是非的标准应用于个人行为习惯,那么,我们将看到的结果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是非善恶观,不管这个概念建立在宗教、法律、文化的基础上,还是建立在个人习惯的基础上。有人会认为通奸是可以接受的行为,而另外一人则会认为通奸是不可接受的行为;有人会认为吸食毒品是许可的,因为他的观念是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而另外一人则会认为吸毒是犯罪行为……谁也不能评定孰是孰非,孰对孰错,每一个人都会坚信自己的道德标准是对的,他们都会按照他们认为“正确”的行为准则处理与他人的关系。
如果我们在社会上执行这样的行为准则,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处在无政府的混乱状态中。在这样的社会里即不可能建立法律,也不可能执行法律。因为法律是在界定了善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如果人们都接受某些真理,并把这些真理应用于立法中,那么,在一定范围内,这种观点是应该是正确的。因为之前我们已经声明,人类天生有一特质,那就是在有限的范围内,人类有辨别真理谬误的能力。但是就像我们透过历史所看到的那样,人类的这一特质随着环境、心理、或者宗教因素的改变而发生改变。曾经认为是邪恶的、不道德的观念,现在认为是合理的、可以接受的。某些与人类本性相悖的事物却成了人类得救的关键。这种情况在民主社会里表现得尤为明显,因为民主社会的法律是在尊重绝大多数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我们看到曾被认为是荒谬绝伦、不道德的事物,现在被人们广泛接受。当人们广泛认同了一些行为习惯时,如果还有人坚持与这些认同的行为习惯相反的立场,那么他们往往被认为是社会的弃儿。
因为这个原因,人们总是不能生活在与自己的是非观相一致的立法环境中。即使在拥有同一宗教的社会里,尽管他们信仰同一宗教,有相同的价值观,但由于政治与宗教分离,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对于是非观的界定,存在着巨大的分歧。在法国认为是合法性生活的年龄,在美国在这一年龄进行性生活却犯的是强奸罪。在某些国家堕胎是合法的,而在另外一些国家堕胎就是犯罪;在一些国家,同性恋被认为是成合法的,而在另外一些国家却是大罪。
所以,对每个人来说,现在如果我们说真理是绝对的,真理不是相对的,那么我们面临下面这样一个问题:使真理表现为真理的道德准则是什么,谁有权力决定他们的标准?在社会上,人们应该执行什么样的法律?法律是由到达“法律启蒙”水准的律师和法官决定吗?或者法律由个人或为国家利益而行使决定权的政治家和通过自己的思考认识宇宙真理的哲人们决定的?一如我们在过去的所见所闻,人类为了避免灾难,就像今天人们所看到的许多疾病,人类必须处理这些问题。只有分辨是非和真理谬误的人才有权决定我们的命运,这位决定者知道我们人类需要什么,这位决定者就是伟大的真主。是真主造化了人类,是真主创造了公正,只有真主是完美的,只有真主是没有任何缺点。
我们所讨论的问题就是要解决信仰的问题,同时要解决人的道德和行为方面的问题。但重要的是要解决信仰真主的问题。这一问题将要在下面的文章中讨论。
真理只有一个(2/2)
- 由 M. Abdulsalam (?2010 IslamReligion.com)
- 发布时间 27 Sep 2010
- 最后修改时间 27 Sep 2010
- 打印: 433
- 查看: 27,118
- 评论人: 131
- 已发送: 0
- 评论时间: 0
那些认为真理是相对的,而且坚持所有信仰的人都正确的人们,他们认为不能评价他人信仰的对错,评论他人信仰是不应该的。因为宗教之于他们,纯粹是私人的事。这一观点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无需作大量的调查研究去证实这一观点的错误。有人认为耶稣是假冒的先知,而另外一人又坚持他是上帝的化身或他就是上帝,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他是真主从人类中选择的先知。那么,我们怎么能说上面三种观点都是正确的呢?耶稣(愿真主福安之)的情况,一定处于上面三种观点之一,而不能说上面所有的观点都是对的。只要有其中一个观点是正确的,那么,其余两种必然是错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们没有权力依照他们自己的意愿去信仰,因为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追求信仰是人的天性,也是真主赋予人的权力。但是,尽管如此,这也不意味着某人一定要接受他人的极端信仰,并承认他的信仰也都是对的,这也不意味着一个人没有权力去判断他人信仰的对错。人们可以依照自己的愿望进行信仰活动,但不一定必须公开他们的活动或者公开他们的信仰。因为社会上执行的法律,总是从大社会的标准看待人们行为结果的,法律的标准就是这些人的行为是否给社会带来了危害。
从以上讨论的问题中,我们可以鲜明地得出这样的结论:世界上现有的宗教,要么都是错误的,要么在所有的宗教中,只有一个宗教是真理。虽然各种宗教间有相似的内容,但它们的基本信条是不尽相同的。
如果我们说,今日之世界没有一个宗教是正确的,那么这意味着真主是不公平的,真主没有赐予我们应该遵从的正道,使我们沉沦于罪恶与犯罪中,这对公正的真主而言,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因此,合乎逻辑的结论是,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一个真实的、真理的宗教,这个宗教包含着对人类生活方方面面的指导,它指导着人们的信仰、道德、以及个人的行事准则。
我们怎样才能知道这个宗教是唯一真实的宗教?所有的人都在探索这个问题,人类要去实现一个伟大的目标,而不仅仅是吃饭、睡觉,然后去寻找日常的生活给养,满足自己的欲望。为了实现这个伟大的目标,人一定要弄明白他活着的意义。要弄明白这个问题,人必须要进行调查研究。如果人们相信真主存在,相信真主一定不会使人类整体地陷于迷茫之中,而丧失生活的目标,那么,他们就要追寻真主启示给他们的宗教和生活方式。这个宗教不应该使人感到神秘、不应该使人难以理解,如果这个宗教充满神秘、使人难以理解,那么这个宗教就失去了对人的生活给予正确指导的作用。这个宗教中的信息,应该是经历了时间考验的,而且也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许多信息,这些信息都把人们引向绝对真理。当然,这个宗教更不能有错误的东西,也不能有自相矛盾的内容。因为一个宗教内部存在错误的或自相矛盾的内容,那就证明这个宗教全方位的错误,我们就有理由怀疑这个宗教的完整性。
除了伊斯兰以外,没有任何一个宗教能满足这样的条件。这个宗教符合人的天性。人类有史以来,这个宗教是所有先知一脉相承的宗教。今天的一些宗教,例如基督教和犹太教,就是他们的先知在那个时代所传达的宗教的遗物,那也是曾经的伊斯兰。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宗教被人篡改而迷失于历史的长河中。今天所遗留的这些宗教是真理与谬误的混合体。今天唯一保存完整、依然传达所有先知共同使命的宗教就是伊斯兰——这是唯一的真理。这一生活方式规范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规定了宗教的、政治的、社会的纲领性内容。所有的人都可以探寻这一生活方式,弄明白其真相,追随其指导。
添加评论